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学校制定了《188金宝手机版网页学生缴费与学籍注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188金宝手机版网页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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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金宝手机版网页学生缴费与学籍注册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188金宝手机版网页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188金宝手机版网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188金宝手机版网页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科生。 第三条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是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的义务。 第四条 凡188金宝手机版网页正式录取的学生,必须按有关收费标准和规定的期限,办理缴费、注册等手续,方能取得正常学籍和在籍学习资格。 第五条 未按规定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者不予注册,未完成注册者不具有正常学籍和在籍学习资格。
第二章 缴 费 第六条 学校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年收费,缴费标准按学生入学当年应缴标准实行。 第七条 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妥善保管缴费凭证,以便办理相关手续和后期备查。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银行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完成缴费。
第三章 注 册 第九条 新生入学时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其他有关手续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统一注册并取得在籍学习资格。 第十条 在校学生于每年九月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后,方可进行学年注册并继续取得正常学籍和在籍学习资格。 第十一条 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经所在学院和校学工部审核同意,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在缴纳应缴费额度与批准减免学费额度的差额之后,方能办理注册并取得正常学籍和在籍学习资格。 第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经有关部门审核,在缴纳应缴费额度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差额之后,方能办理注册并取得正常学籍和在籍学习资格。 第十三条 确有特殊情况,但不符合减免学费政策,亦未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以申请缓缴学费及有关费用;申请缓缴费的学生,经所在学院和学工部审核同意,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可以暂缓注册,暂时享有获批缓缴费学期在籍学习资格待遇;待全额缴足费用后,再进行注册并取得正常学籍和在籍学习资格。 第十四条 教务处及学生所在学院应严格按照计财处提供的缴费名单对学生进行学籍和学年注册。 第十五条 入学新生未完成注册手续,不具备学籍和在籍学习资格,学校将不安排专业和课程编班、排课、考核、查询等学习过程和环节。 第十六条 在校学生在每年九月三十日前没有完成缴费、注册等手续者,从当年十月一日起暂不具有正常学籍和在籍学习资格,由此对听课、参加考试和毕业等造成影响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参照本规定实行。 第十八条 各学院是组织本学院学生按规定缴费、注册的具体责任单位,学院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及辅导员是直接责任人。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缴费的宣传引导、诚信教育,组织督促学生按时足额缴费、注册。 第十九条 学校计财处、教务处、学工部每学年对学生缴费注册情况进行清理,学校依据清理欠费金额直接扣减各学院办学经费,对完成缴费任务好(截至每学年第二学期6月30日该学年学生缴费率在97%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计财处、学工部负责说明,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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