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师院人事通[2012]16号)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引导中心《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黔教认字〔2012〕4号)精神,现将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取得高教系列初级(助教)以上职称人员和非高教系列职称承担大专以上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一年以上人员中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二、时间安排
时间 |
相关事宜安排 |
备注 |
5月10日—5月25日 |
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
请按时申报,逾期只能待明年申报。 |
5月15日-5月18日(上午8:30) |
到贵州省交通医院体检(请带一张一寸照片),体检费80元/人(地点:省公安厅旁)。 |
空腹体检;体检表在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内。 |
6月4日—6月6日 |
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校人事处审核(请按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上要求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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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一)需提交办证照片2张,要求和提交到教师资格网上注册的照片一致的小二寸正面免冠标准头像;
(二)请未通过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要求的时间内到校人事处提交材料重新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三)请申报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密切关注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的时间安排,人事处不再另行通知,逾期责任自负。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